广州市医保参保的尿毒症患者,如果行血液透析治疗,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申请,经批准后,在门诊透析,享受住院患者记账的待遇,而且,不需要支付起付线,退休职工按86%(三甲医院)的比例记账,如果每年共付段部分,个人已支付超过2000元/年,此后的费用在元86%的比例基础上,再记账70%,因此患者自己所付费用就很少了。大概这样说吧:退休职工尿毒症透析患者,每个医保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按每周3次透析计算,在门诊透析治疗的前2至3个月的费用约800元左右,此后9至10个月,每月费用大概500元左右,因此,病情稳定的透析患者,有了医保的保障,医疗费用基本不是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