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效地保护和传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经个人申报,我院现推荐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名:许学猛。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0年3月16日至3月20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83499157(内线:8157)
附件:广州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申报人:许学猛)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