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 的公告》 (国环评201714号) 规定,广东省第二中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并编制了验收报告,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建设内容详见附件:广东省第二中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12日至10月13日止,共2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第二中医院纪检监察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单位须加盖公章,匿名的异议和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60号
联系电话:02083499157
邮政编码: 51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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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loadFiles/files/广东省第二中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pdf
/UploadFiles/files/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