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
2025年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优化博士生考核评价方式,全面提高高层次人才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厅〔2014〕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广州中医药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方式与程序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5年同等学力博士生招生录取实行初试择优筛选与复试评价两段式进行选拔评价,初试择优筛选确定考生复试资格,复试评价确定考生录取结果。
(二)复试名单确定
我院参照学校线,按实际合格考生(英语成绩≥300分)名单组织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广州中医药大学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考生报到、复试资格审查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具体在院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材料到我院接受审查(现场查验材料为原件,复印件提交存底),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现场审核时间:5月12日08:00-11:00,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60号广东省第二中医院行政楼8楼临床技能中心。
考生需提供材料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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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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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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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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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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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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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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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业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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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表论文、立项课题、获得专利、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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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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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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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英语、计算机或其他能力、水平考试的成绩单或证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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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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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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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供有需要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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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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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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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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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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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有需要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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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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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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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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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为必需材料,其他材料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积极准备,供学科复试参考。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内容
复试综合考核(满分100分):
复试综合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和中医药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以及外国语水平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具体考核内容、方式和权重由招生院所、复试专家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计与安排,以下四部分每部分权重值为25%。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评价: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等方面。
(2)专业知识和中医药专业素养评价: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情况,对学科前沿知识了解的广度和深度,以及中医药传统文化和中医思维等中医药专业素养。
(3)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评价:主要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以及《科研计划书》的撰写质量。
(4)外国语水平评价:主要考查考生的外国语水平是否达到本专业的要求,是否具备一定的外国语应用能力。
四、录取原则与程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综合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等必需材料;
7.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8.提供虚假信息者。
(二)录取程序
1.计算综合成绩
复试综合评价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其程序和要求参照全日制博士生执行。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同等学力博士不超过3人,导师合格考生超过3人者,未被一志愿导师接收的考生可以向一志愿所报考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申请调剂,考生与接收导师之间实行双向选择。申请调剂的考生须重新填写《调剂导师接收确认表》,重新参加调剂复试并通过后,方予接收。
综合成绩为考生的最终录取依据,由我院工作秘书、博士生导师等相关人员认真计算并复核,及时向考生公布。
2.确定拟录取名单
同等学力招生专业目录对应导师,如报考本人的合格生源充足,则按综合成绩确定待录取考生。
3.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自行前往所在地三甲医院体检,检查血压、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内外科、血常规、空腹血糖、肝功、胸片等。2025年5月31日前提交体检报告单的电子版或扫描PDF版至各我院指定的工作邮箱:sezyykjk@vip.163.com。未提交体检报告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文件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4.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5年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五、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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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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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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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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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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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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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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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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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我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名单、学科方向及报考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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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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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中午12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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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见附件)扫码加入钉钉群:《2025五院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复试群》(入群二维码如下,添加时备注考生编号-姓名),发送钉钉实名认证截图到工作邮箱:sezyykjk@vip.163.com,无实名认证截图不予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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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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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08: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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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60号广东省第二中医院行政楼8楼临床技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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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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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12:3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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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复试。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60号广东省第二中医院行政楼8楼临床技能培训中心、8楼及9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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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科,针灸推拿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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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进程表中未写明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钉钉群通知为准。以上时间若有调整,请以我院实际安排为准。
八、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为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强化复试在选拔创新人才中的作用,我院成立了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督查小组、专家小组和筹备小组。复试录取过程全程接受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健全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切实加强过程监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今年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招办申诉电话:020-39358482,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0-39358717。招生院所咨询电话:020-83501624。
工作邮箱:sezyykjk@vip.163.com
九、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
2025年5月8日